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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布公告5月1日起对芬太尼类物质实施整类列管

2021年03月08日 16:1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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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

  发布机构:新华网

  发布日期:2019年4月1日

三部门发布公告5月1日起对芬太尼类物质实施整类列管

  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 近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公告,宣布从5月1日起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全文如下。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有关规定,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芬太尼类物质”是指化学结构与芬太尼(N-[1-(2-苯乙基)-4-哌啶基]-N-苯基丙酰胺)相比,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的物质: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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