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发布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布时间:2018年2月14日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西湖大学的函
教发函〔2018〕10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设立西湖大学的函》(浙政函〔2017〕9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西湖大学考察意见建议研究情况的函》(浙政函〔2018〕16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设立西湖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3014626。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