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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传销条例

2021年03月30日 19:5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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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务院

  发布日期:2005年8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44 号

  《禁止传销条例》已经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欺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制定本条例。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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