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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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