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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2022年01月21日 19:44

  【财新网】

  发布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已于 2021年12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1月21日

法释〔2022〕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为正确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版面编辑:边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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