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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9日
关于做好国际油价触及调控上限后实施阶段性价格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财建〔2022〕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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