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

2022年07月07日 17:17

  【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7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

第11号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已经2022年5月1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2年第10次室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庄荣文

  2022年7月7日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数据出境活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版面编辑:沈昕琪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