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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日期:2021年1月20日
发布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原文截图:
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业务类型) 本条例所称非银行支付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从事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支付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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