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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2021年03月08日 16:19 来源于 财新网

  【财新网】

  发布时间: 2021年2月1日

  发布机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

  原文: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见附件)于2021年1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合法开展人工繁育经营活动,因名录调整依法需要变更、申办有关管理证件、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前,可依法继续从事相关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

  2021年2月1日

  原文链接:

  http://www.moa.gov.cn/ztzl/cjjbtb/zcwj_26287/202102/t20210207_6361360.htm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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