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发布机构:上海市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28
2020年10月28日下午,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联合两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召开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
根据《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两省一市生态环境局(厅)会同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共同谋划制定了《行动方案》。10月22日,《行动方案》已正式印发,标志着示范区在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实施跨区域生态环境一体化管理的制度创新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