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15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
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
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函〔202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