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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发布日期:2021年3月10日
关于挂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提示的通知
股转系统办发〔2021〕32号
各从事新三板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为做好挂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提升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质量,现提示关注以下事项。
一、总体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按照会计、审计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规范执业,切实承担起应尽职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承接较多挂牌公司年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加强在人员委派、质量控制复核等关键环节的控制,统一委派满足独立性要求、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执业人员担任挂牌公司审计项目合伙人,并投入充分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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