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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1年4月23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办发〔202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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