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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 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

2021年05月16日 13:15 来源于 财新网 试听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zSmDT309](https://a.caixin.com/zSmDT309)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

  发布机构:中国银保监会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5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

银保监办发〔2021〕57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重要部署,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加快发展,更好地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银保监会决定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期限和范围

  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包括: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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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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