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发布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年3月10日
内发改环资字〔2021〕209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1年3月9日
附件:
【财新网】
发布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年3月10日
内发改环资字〔2021〕209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1年3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