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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20年度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具体详见附件。
原文链接:
http://hbt.jiangsu.gov.cn/art/2021/5/26/art_1649_9828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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