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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发布时间:2021年6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3号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1年6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7次委务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1年6月12日
原文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fzggwl/202106/t20210617_1283387_ex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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