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Z8cNTvt9](https://a.caixin.com/Z8cNTvt9)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
发布机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发布日期:2014年1月17日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中基协发〔2014〕1号
关于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私募基金管理人:
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授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制定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现予发布。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七日
评论区 0
本篇文章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