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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教育部等八部门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8日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
教发〔20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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