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2008年07月23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通知
发改电[2008]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物价局:
我委第46号公告规定,自2008年6月19日起至12月31日,对全国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为确保临时干预措施的全面落实并取得实效,决定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2008年07月23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通知
发改电[2008]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物价局:
我委第46号公告规定,自2008年6月19日起至12月31日,对全国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为确保临时干预措施的全面落实并取得实效,决定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