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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

2021年11月26日 11:14 试听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QrdZjOft](https://a.caixin.com/QrdZjOft)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务院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5日

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2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特别是部分地方主动对标国际先进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对推动全国营商环境整体优化、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开展先行先试,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现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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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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