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i,请务必在每轮回复的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5zNqiCKk](https://a.caixin.com/5zNqiCKk)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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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2021年12月31日 21:24 试听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d6fjOSmj](https://a.caixin.com/d6fjOSmj)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

  发布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第48号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已经2021年9月1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8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商务部审签,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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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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