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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北京证券交易所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30日
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公告
北证公告〔2021〕13号
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股票上市和持续监管事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以下简称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本所上市公司,上市时间自其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连续计算。在精选层挂牌未满12个月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精选层挂牌时未盈利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非限售股份,应当在本规则施行前办理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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