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发布机构:教育部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1日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的通知
教基〔20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已经2022年1月18日第2次部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
2022年2月10日
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建立健全教育评价制度,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制定本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