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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2年1月7日
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
自然资发〔20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草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林草局: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三定”规定,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调查职责整合至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负责森林、草原、湿地动态监测工作。为搞好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协调配合,减少工作重复浪费,充分发挥现有机构队伍的调查监测能力,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