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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2022年03月19日 10:51

  【财新网】

  发布机构: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年4月21日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五届〕第48号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4月16日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2021年4月16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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