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年5月12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促进外汇市场发展,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管理外汇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融机构应持续加强服务实体经济汇率风险管理的能力建设
(一)引导客户树立风险中性理念。支持企业管理好汇率风险,综合考虑产品类型、客户分类和套期保值需求特征,为客户办理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和套期保值需求相一致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降低生产经营不确定性。注意引导客户遵循“保值”而非“增值”为核心的汇率风险管理原则,聚焦主业、套保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