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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2年8月15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
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
评价结果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22〕7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规范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相关业务行为,强化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提高承销和信用评级质量,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委委托企业债券审核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分别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和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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