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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文物局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5日
公通字〔2022〕18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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