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发布机构: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现将《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
2022年12月9日
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2022年12月修订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要求,为指导全国旅游景区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措施,进一步提升旅游景区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在《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修订版)》基础上,修订形成本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