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i,请务必在每轮回复的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eWUzp31e](https://a.caixin.com/eWUzp31e)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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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指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3年01月06日 15:56 试听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531ip2vE](https://a.caixin.com/531ip2vE)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

  发布机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30日

  为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规则体系,优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和自律管理工作,引导私募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进行修订,更名为《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并起草配套指引,现就相关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反馈意见(电子邮箱:smgl@amac.org.cn),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

  附件:

  1.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

  2.修订说明

  3.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1号——基本经营要求(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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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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