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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2023年03月24日 14:26

  【财新网】

  发布机构: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2017年3月15日

财税[2017]20号

  中央党校、中直管理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法院、高检院,共青团中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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