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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5年08月22日 15:13

  【财新网】

  发布机构:财政部、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1日

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4号

  现就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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