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数据专稿】2017年8月,当内蒙古副主席王波因一起逾50人伤亡的特大矿山事故受到国务院通报,“名逾遐迩”之时,人们很难想象,这名处于被追责状态的高官,会在五个月后成为内蒙古人大常委会的二把手。
七年以后的2024年6月,已卸任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近两年半的王波官宣被查,一年多后因受贿近4.5亿元一审被判死缓,终身不可减刑。(详见《20年敛财4.49亿且重大立功 内蒙古原副主席王波将牢底坐穿》)
王波本来有可能在2017年中止的受贿路,又延续了七年。根据法院一审认定,其受贿时间跨度长达21年,从2003年任赤峰市委常委、副市长开始,再到包头、巴彦淖尔、呼和浩特,内蒙古副主席,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一路边腐边升,一直持续至被查之前的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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