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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办法

2025年10月18日 10:26

  《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办法》已经2025年7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5年第17次室务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庄荣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罗 文

  2025年10月14日

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出境认证活动,促进个人信息高效安全跨境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责任编辑:耿铭钟 | 版面编辑:肖子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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