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通运输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3日
国卫办医急函〔2025〕3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中医药局、疾控局:
为规范救护车管理,严厉打击“黑救护”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群众生命健康权益,按照《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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