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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2026年02月13日 18:57

  【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务院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3日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国函〔2026〕8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将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冀政呈〔2024〕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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