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发挥网络货运平台示范作用,促进成品油价格变化向道路货运价格有序传导,合理引导市场预期,推动建立油价运价协同调整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需要调整的运价范围
网络货运平台包括撮合平台、承运平台。从事干线货运业务的撮合平台,需要调整的运价包括建议价(参考价)、最低阻断价等。从事干线货运业务的承运平台,需要调整的运价指实际承运人交易价格。从事同城货运业务的撮合平台,需要调整的运价包括起步价(基准价)、分段价(里程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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