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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

2026年05月26日 11:53

  【财新网】

  发布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6-05-10

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

  (2026年5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令第56号公布 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保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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