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关于做好国际油价触及调控上限后实施阶段性价格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2年06月29日 18:09

  【财新网】

  发布机构: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9日

关于做好国际油价触及调控上限后实施阶段性价格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财建〔2022〕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企业:

  为保障成品油安全稳定供应,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减轻消费者负担,经国务院同意,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调控上限时,成品油价格阶段性不再上调,中央财政对炼油企业给予相应价格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版面编辑:边放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