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发布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01年3月29日
银发[2001]75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
2000年4月30日发布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2号),明确金融机构经批准可开展债券双边报价业务。为推动此项业务的开展,提高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规范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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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01年3月29日
银发[2001]75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
2000年4月30日发布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2号),明确金融机构经批准可开展债券双边报价业务。为推动此项业务的开展,提高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规范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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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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