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发布机构: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年2月11日
京医保发[2022]7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现就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调整本市公立医疗机构6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时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政策(详见附件1)。其中项目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下浮幅度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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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年2月11日
京医保发[2022]7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现就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调整本市公立医疗机构6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时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政策(详见附件1)。其中项目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下浮幅度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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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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