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发布机构: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5年2月18日
〔2005〕第 5 号
为了规范国际开发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行为,促进我国债券市场进一步发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制定了《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公布实施。
人民银行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证监会
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的发行,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