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发布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令
第23号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已经2024年4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商务部审签,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
2024年9月6日
附件: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pdf
原文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fzggwl/202409/t20240907_13928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