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孙良滋)历经八次延期审理的甘肃商人陈一超案,终于2018年9月7日16时迎来一审判决。甘肃张掖甘州区法院以行贿罪和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一审判处陈一超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这一“实报实销”判决意味着:在折抵监视居住和羁押期后,陈一超将于明日(2018年9月8日)刑满释放。
陈一超的辩护人、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学林告诉财新记者,陈一超对于判决结果并不满意,在法庭上提出要上诉;而自己也将全力备战二审,继续对陈一超进行无罪辩护。
陈一超是甘肃省徽县鸿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5月29日,被甘州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而监视居住,同年11月25日再被甘州区检察院以行贿罪决定取保候审,后被网上追逃,2015年6月10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派出所抓获后羁押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