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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延期审理后“实报实销” 甘肃商人陈一超一审判决次日将获释

记者 孙良滋
2018年09月07日 21:22
因行贿罪和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宣判次日将刑满获释

  【财新网】(记者 孙良滋)历经八次延期审理的甘肃商人陈一超案,终于2018年9月7日16时迎来一审判决。甘肃张掖甘州区法院以行贿罪和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一审判处陈一超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这一“实报实销”判决意味着:在折抵监视居住和羁押期后,陈一超将于明日(2018年9月8日)刑满释放。

  陈一超的辩护人、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学林告诉财新记者,陈一超对于判决结果并不满意,在法庭上提出要上诉;而自己也将全力备战二审,继续对陈一超进行无罪辩护。

  陈一超是甘肃省徽县鸿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5月29日,被甘州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而监视居住,同年11月25日再被甘州区检察院以行贿罪决定取保候审,后被网上追逃,2015年6月10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派出所抓获后羁押至今。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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