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发布机构: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布时间:2014-11-27
教育部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
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
近日,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
《意见》提出,加快构建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临床医学教育制度的重大突破,也是实现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的重大创新,标志着我国临床医学教育发展进入到新的历史阶段,意义重大,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