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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深圳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年4月6日
为了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改善营商环境,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市住房建设局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送审稿)》并报市司法局审查。市司法局经审查形成了《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为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现将《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5月6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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