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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环境保护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质检总局 能源局
发布日期: 2018-02-26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环境保护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质检总局 能源局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18〕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环保、交通、商务、质检、能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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