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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
发布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9日
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
为科学合理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以下简称“配电网”)配电价格,促进配电网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4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941号)相关规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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