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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

2021年05月09日 17:2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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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

  发布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1年4月30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

发改价格〔2021〕6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抽水蓄能电站具有调峰、调频、调压、系统备用和黑启动等多种功能,是电力系统的主要调节电源。近年来,我委逐步建立完善抽水蓄能电价形成机制,对促进抽水蓄能电站健康发展、提升电站综合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加快推进,也面临与市场发展不够衔接、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决策部署,促进抽水蓄能电站加快发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经商国家能源局,现就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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